免去:
四郎扎西的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超的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至锟的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牟敏梅的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阿旺措姆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泽旺登巴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红亮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次仁曲珍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牟敏梅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