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娜 加永泽登 梁湘楠) 6月23日至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齐应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作出关于召开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昌都市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关于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昌都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案。
齐应海要求,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紧扣地方立法权限,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扎实开展各类情况专题询问;要扎实做好代表工作,深化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等机制,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在深学细悟上再发力,在查摆问题上再深入,在整改整治上再攻坚,在建章立制上再完善,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松益西、张文生、斯郎达吉、益西群培、罗松吉村、白玛扎西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高晓东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联组审议,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开展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市委“3+1+1”五项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