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全会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的辉煌成就,科学谋划了“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蓝图,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刻认识到,全会精神既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更是推动昌都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必须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昌都在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中展现新作为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全会精神的理论精髓与实践伟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立足新时代伟大实践,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重大成就,科学分析“十五五”时期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蕴含着深邃的理论思考、鲜明的实践导向和深厚的人民情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通过原原本本研读全会公报和《建议》全文,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和实践伟力。
深刻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全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这是从“十四五”时期重大成就中提炼的根本经验。“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对昌都而言,党的领导不仅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更是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根本保证。作为党领导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使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深刻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找准服务大局坐标。全会明确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摆在战略任务首位,这一部署对地处青藏高原东部的昌都具有特殊指导意义。昌都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中上游,是连接川、滇、青三省的交通枢纽,也是西藏推进高质量发展、面向祖国内陆开放的“东大门”。全会提出的加快清洁能源开发、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任务,与昌都发展定位高度契合。人大工作必须主动对接这一主题主线,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法定方式,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追求,彰显人民至上立场。全会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人民在国家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建议》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311.3万条网民建议的实践,生动诠释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昌都作为多民族聚居地区,保障各族群众当家作主权利,是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要义。人大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机关,必须始终把群众意愿作为履职出发点,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落脚点,通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让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深刻把握“强化法治保障”的战略支撑,明晰履职尽责方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彰显了我国在坚持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的同时,以法治护航发展、以民主凝聚力量的坚定决心。在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既是维护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促进发展的“护航舰”。当前,昌都正处于“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关键阶段,面临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等多重任务,亟需健全的法治体系提供支撑。人大作为立法和监督机关,必须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强化法律实施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改革发展稳定筑牢法治根基。
锚定职能定位,以全会精神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要立足人大职能,找准结合点和发力点,将全会部署转化为具体工作实践。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照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创造性开展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在提升立法质量效率上实现新突破。紧紧围绕昌都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谋划“十五五”时期地方立法的思路方向和关键举措,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通过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确保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在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上展现新作为。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扎实做好听取审议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审查批准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的相关工作,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取得新成效。不断深化和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工作机制,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建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小组等联系群众的平台,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反馈、评价机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在编制我市“十五五”规划过程中,要努力推动代表意见和群众智慧充分吸收到规划编制中,确保制定的纲要更加符合实际、顺应期盼、引领发展。
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各项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强化履职能力与专业素养,为新时代昌都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强化担当作为,确保全会精神在昌都人大落地生根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昌都人大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在理论武装上持续深化。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代表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在宣传引导上持续发力。组织人大干部带头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阐释,善于用群众喜闻乐见、听得懂、接地气的方式,讲清楚全会的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十五五”时期发展的宏伟蓝图,让全会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及时推送精神解读、学习动态,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组织引导广大代表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优势,结合视察调研、联系选民等活动,广泛宣讲全会精神,让党的创新理论和决策部署深入人心、凝聚力量。
在贯彻落实上精准发力。对照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昌都实际,认真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一要点三计划”,将全会精神细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着力构建清晰的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跟踪问效,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前谋划立法项目、监督议题和代表活动,使人大工作始终紧跟全会步伐、服务昌都高质量发展大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紧紧围绕市委“一切向东,建设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市”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不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新征程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人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