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发生高空坠物事故
卫星接收设备对于安装要求和工艺要求较高,“非法小锅盖”往往达不到安装技术要求和规范,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非法小锅盖”多安装在高处,没有经过科学的抗风设计,质量低劣,容易锈蚀,难以保证安全。一旦被大风掀翻,高空坠物严重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影响无线信号和人体健康
“小锅盖”安装在阳台或外墙上时,影响房屋外观和采光,对正常无线通讯、网络信号等也会产生干扰。当“小锅盖”高频头在接收和放大卫星信号时,可能会对人体尤其是孕妇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非法“小锅盖”不但影响家人健康,也容易造成邻里矛盾,影响昌都市社区的和谐氛围。
三、易发生雷电事故
在雷雨天气中,雷电通过电磁场的作用会在“非法小锅盖”上产生瞬间强电流,并带入室内,会烧毁电视机、引发电路事故,甚至造成人身伤害。
四、易接收不良内容
有些“小锅盖”可以接收到含有迷信、暴力、低俗等内容的节目,这对昌都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极大危害,不利于营造健康积极的文化环境。
五、安装技术不规范危害大
卫星接收设备对于安装要求和工艺要求非常高,我们平时自行安装的“小锅盖”往往达不到安装技术要求和规范,从而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给居民生活带来潜在风险。
六、清朗文化天空
昌都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动,旨在为广大市民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环境。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俗称“小锅盖”“小耳朵”等,是指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昌都市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行为,保障文化市场的规范与安全。
七、重点法条摘录
昌都市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治工作,以下为部分重点法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者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销售给依法设立的安装服务机构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昌都市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自觉抵制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共同维护我们的文化家园。如发现有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请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广电科举报。
举报电话:08954843793;邮箱:cdxcglc@163.com
中共昌都市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