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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昌都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两部新条例颁布实施情况

本报讯(记者 群旦次仁 梁侠 扎巴绕吉 邓珠泽仁)8月5日上午,昌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拉巴旺堆就《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要点进行介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拉巴旺堆介绍,两部条例已于2025年6月26日由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25日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两部条例的出台,是昌都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旨在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的协作不畅、许可程序不规范、违法行为责任不明晰等问题,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权责不清、规范化建设滞后、长效保护机制未形成等难题,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促进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

拉巴旺堆详细介绍了两部条例的主要内容。《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涵盖河道采砂规划、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划定方法,规定了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方式和许可证要求,强化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对无证采砂、在禁采期和禁采区采砂等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水质保护、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的禁止性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并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在答记者问环节,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将采取加强宣传解读、监督检查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等措施,推动两部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实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昌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主要亮点,包括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水源地保护措施、细化分散式水源地保护规定以及全面体现奖惩分明等。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则就《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核心内容、实施要点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解答,强调将通过多渠道宣传推广、组织执法培训和深化协作机制等措施,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据悉,两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昌都市在河道采砂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下一步,昌都市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执法监督,确保两部条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昌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西藏日报、西藏广播电视台、昌都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