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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6日

关于提升昌都市养老服务质效的几点思考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刘军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要建立居家、机构、社区相协调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昌都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通过调研分析,对提升昌都市养老服务质效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昌都市养老服务事业现状

(一)以低龄老年人为主体。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昌都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64801人,占总人口的8.52%;65岁以上老龄人口46126人,占总人口的6.06%,与全国老龄化的测算指标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比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比7%相比较,昌都市以低龄老年人为主;较2010年昌都市人口普查数据,全市常住人口增加103461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7895人,总人口增长15.74%,老年人口增长13.87%,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略低于总人口增长速度,为应对老龄化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一直以来,昌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全市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老年护理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了11县(区)全覆盖;已建成乡(镇)敬老院1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9个,农村幸福院7个,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

(三)政策体系日趋健全。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人中有特困供养老人3307人,占比为5.1%。有意愿集中在11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集中供养的老人1207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达到14778元/人/年,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达到8010元/人/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服务等项目逐年推进,为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

(四)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昌都是西藏第一面五星红旗升起的地方,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得到有效传承,加之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断升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关注并参与到养老事业之中,为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养老观念落后,故土难离。受传统的居家养老观念影响,大部分群众认为社会养老是子女不孝、不尽责的表现,对“孝”的理解存在误区,老人不愿意离开家乡到机构养老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偏远乡村孤寡老人故土难离,习惯采用投亲靠友的方式养老。经初步统计,全市现有的3307名特困人员中,仅有1207名愿意到机构集中养老,占比为36.5%。

(二)社会化发育不足,养老市场低迷。受自然条件、高原气候等诸多因素制约,特别是随着昌都交通设施日趋完善,更多的退休干部职工、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选择到区外生活,民营养老企业发展前景受限,投资意愿不强。目前,全市民营养老机构仍处空白,多元化、市场化养老格局还未形成。

(三)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吸引力不强。全市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均为公立机构,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满足1:1护理失能供养人员和1:3护理半失能供养人员的条件,现有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以临时工、公益性岗位等聘用人员为主,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水平不高,且年龄偏大,只能向老人提供最基本的饮食起居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营养膳食、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项目基本处于空白,养老机构缺乏吸引力。

(四)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项目效益不明显。全市养老服务项目基本由中央彩票公益金投资建设,建成后交由地方政府运营。目前,除11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由自治区和市级按照4:6的比例配套了机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机构均无运行和人员经费保障,使用率不高。

三、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宣传引导,转变思想观念。通过报纸、电视、网站以及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各媒体,创新形式广泛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发展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关注和支持。同时,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化养老,全面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建立关爱、探访老年人工作机制,动员志愿者采取电话问候、上门走访等形式,对高龄、独居老人开展定期探访;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

(二)强化人才培训,提升待遇水平。充分利用援藏等各种社会资源,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方面的社工、医疗等专业人才,完善以养老护理技能培训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人才队伍;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乡镇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站人员力量配备。

(三)加大部门联动,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民政、发改、财政、住建、医保、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着力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条件,为老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兼顾日常基本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扩大养老机构康复、护理床位供给,健全老人就医、应急“绿色通道”,满足日益增长的医养康养需求;聚焦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失独等行动不便或有困难的老人,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载体,以签约家庭医生为主体,通过建立完善相关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确保老人在家中就能享有医疗服务。

(四)开发智慧养老平台,推进信息化服务。以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断聚合各级各类服务资源,为广大老人提供及时便捷的养老服务;开发智慧养老健康管理系统、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系统、服务申请管理系统、老人信息管理系统等,将人、事、资源形成联动整体,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天候在线管理和全方位实时管理;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实行对本区域养老服务的大数据分析、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管。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供政策资金保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事业的力度,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同时,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助餐点等机构运行、人员工资和助餐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切实发挥效益。

(六)创新养老工作思路,实施“养老+”计划。结合全市产业布局、特色小城镇建设等,探索实施“养老+”计划,将养老事业与医疗事业、康养产业、旅游业深度融合,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发展银发经济,积极创造开发更多适合老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老人多元化养老需求。

(作者系昌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