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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凝聚中国式现代化强大合力

杨彦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可靠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回顾

在中国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经过浴血奋战和不断探索,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解决了这一历史课题,改变了国家一盘散沙、人民苦难深重的局面。

党的一大明确提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大革命时期,我们党的主要精力在于领导工农运动。在城市建立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市民代表会议,在农村组建农民协会,进行了政权建设的初步探索。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选举产生了临时中央政府。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形态。

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陕甘宁边区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参议会制度。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这表明,我们党事实上已经提出建立人大制度的构想,只是由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这一构想没有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起来。

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在各解放区相继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向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1948年8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前第一次冠以“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机构,大会选举产生了华北人民政府,为夺取全国政权、建立中央人民政府进行了探索性试验。1949年7月,石家庄市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石家庄成为全国第一个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城市。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以后,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选举产生了政府机构和国家领导人,标志着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

历史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凭空设想出来的,也不是从外国照搬过来的,而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探索得来的。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结合新的历史条件,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赋予人大制度新的历史坐标。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自党的十五大以来,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已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黄金法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制度安排的高度给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精准定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和内涵的精准定位,深刻揭示了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互作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权力的来源和运行方式。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一科学定位,回答了谁来治理国家、怎样治理国家、国家治理要实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这种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家制度和法治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奠定和发展国家实现良法善治、保证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和任免权,既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推进各项事业,又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背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个有效保证”的功效优势: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三、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载体作用

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部署和各项举措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是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关切的问题。

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来自群众、来自基层的声音。

五是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着力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丰富民主实践,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广泛凝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六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作者系中共昌都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